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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小海中学围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9 点击数: 【字体:

南通市小海中学围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小海中学(招标人名称)的  围墙新建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投资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南通市小海中学围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立项批文号:XHZX2015XJ004 

(2)工程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

(3)建设规模:围墙227.3米,雨水管道80米,概算投资人民币约 25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015年11月,施工总日期为3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详见施工说明及清单,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市小海中学围墙新建工程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5年  10月  20日 8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教育网了解有关信息。招标文件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8:00—11:30到南通市小海中学后勤处领取,。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15年 10月24 日17:00时前提出不署名的电子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61062204@qq.com,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月 30日 14 时 3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议室  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小海中学网和南通市教育网。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南通市小海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室

地     址:

 

联系人:

 周海如

联  系  人:

黄慧彬

电  话:

 0513-85905468

 

电      话:

18921465090

传  真:

 0513-85909012

传      真:

 

 

第二章      十、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法)

投标人出席的对象和人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参加及未带有效身份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投标出席人员必须遵守开标纪律,开标未结束不得离场。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工程资格审查为两个标段同时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1)企业的资质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土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8

无行贿犯罪证明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0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格式“八、诚信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1-10)均要以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且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承诺书的原件须放在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中。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5万元。

2、确定中标价

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确认中标人。

三、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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