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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知识

《青年文明号活动指导手册》(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字体:
    2011年,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对青年文明号活动创建和评选方式、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并制订了新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为指导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和创建集体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工作,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会议的有关决议和新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日前起草了《青年文明号活动指导手册》。
(来源:中国共青团网)

  全文如下:

  1.什么是青年文明号和青年文明号活动?

  答: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所在单位发展进步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本标准。

  2.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历程?

  答:1993年,共青团中央在总结深圳市“青年服务号”和铁路系统“青年文明示范班组”、“共青团号”等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把它们统称为“青年文明号”,首先在服务行业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探索,并在1993年召开的团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上把青年文明号作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中一项重要内容,写入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1994年,团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意见》。

  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心。1994年4月1日,江泽民同志题写了“青年文明号”。1996年5月4日,胡锦涛同志到北京西单商场与参加“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活动的青年一起共度青年节。1994年5月4日,李岚清同志出席全国公交系统青年文明号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并发表讲话。1995年10月,邹家华同志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青年文明号活动誓师大会题词,1997年3月出席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青年文明号活动推进大会并发表讲话。2004年8月,王兆国同志出席青年文明号10周年纪念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

  18年来,青年文明号内涵不断深化,机制不断完善,领域由服务窗口行业拓展到生产行业和国家建设重点工程,之后又延伸至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法律援助、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社会组织也逐步加入活动行列,并且创建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助万家”,“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节能减排示范行动”等一批工作载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人才效益,成为共青团最宝贵的工作品牌之一。截至目前,涌现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33万多个。

  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2008年之前,青年文明号采取“创建、考核、复核”的评选表彰机制。自2008年起,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试行年度评选制,奖项年度内有效。2010年起,按照中央评比表彰清理办的要求,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式变更为双年度届次评定制。

  3.新时期青年文明号的精神内涵是什么?

  答:青年文明号活动从一开始就倡导高度的职业文明,强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水准的统一。为保持和激发青年文明号活动旺盛的生命力,努力从精神层面反映青年文明号新的时代内涵,经认真调研和研讨,确定青年文明号的精神内涵为“敬业、协作、创优、奉献”,即爱岗敬业,强调每个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优秀的工作业绩;团结协作,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创先争优,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成为行业标杆;奉献社会,引导广大青年树立“青春献事业,文明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发挥岗位技能和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

    4.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基本经验有哪些?

  答:青年文明号活动活动开展至今,已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普遍欢迎。活动的经验主要有四条:一是注重发挥行业部门的积极作用,制定创建标准,纳入行业管理规范,提高行业工作水平。二是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先后推出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助万家”、“号手联动”、“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节约示范行动”、“与世博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等载体,为活动的深化发展不断注入活力。三是注重与基层团建有机结合,将成立团组织作为评选的基本条件,促进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四是注重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创建、评选、表彰、激励机制。

  5.对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进行调整的考虑?

  答:为了科学合理地设计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工作架构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体现科学性、权威性、普遍性和针对性,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会议对组委会作出了调整,主要原则有三条:第一,成员单位须是正部级单位、国务院直属机构,或所隶属部委不是成员单位的国家局。第二,尽可能避免创建领域与评选对象的交叉。第三,成员单位所领导、监管、指导的行业(系统)中适合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单位数量较多。按此原则,将组委会原26个成员单位调整掉6个,另新增1个,新的组委会由21个成员单位组成。

  调整完成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21家成员单位具体包括: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6.如何理解青年文明号标识的内涵?

  7.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规模较小的单位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基本条件是:

  (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6)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某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两年以上,方可申评所创建层级青年文明号。

  8.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和评选流程是什么?

  答: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创建活动实行双年度评定制度(单数年下发评选通知,双数年下发表彰决定),即以2年为1个评选周期,荣誉称号当届有效。

  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流程分四个阶段。

  第一,报备阶段:评选届期之初,拟申报新一届次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及新命名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须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进行网络报备。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年度评选制和非年度评选制两个阶段在内的所有已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新命名省级青年文明号是指距离本次评选届期最近的前一个评选届期所产生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第二,创建阶段:争创集体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国家的重大政策部署和大型活动,广泛设计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创建活动,并将创建过程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予以体现。

  第三,评选阶段:争创集体须按照评选文件规定时点,向对口组委会成员单位或省级团委提出参评申请。由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或省级团委,具体考核申评集体的报备和创建情况,并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将申请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且符合条件的优秀报备集体,推荐报送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四,公示表彰: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最终的审核评定工作,审核后进行社会公示,最后由团中央分别联合相关部委或单独下发命名表彰决定。

    9.什么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制度?

  答: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省级团委须于每个评选届期之初,通过“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创建单位名单(包括新命名的省级青年文明号、要求继续参与创建的全国青年文明号),作为新一轮次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备案。报备实现编码管理,创建集体须上传相关创建工作信息,保证创建工作有形有效。对报备的创建单位,要根据“谁评选、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过程考核和监管,避免出现未开展创建工作而直接参评的现象。联合评选的由相关组委会成员单位为主进行考核和监管,团组织独立评选的由团组织负责考核和监管。

  10.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需在哪些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1)制定创建方案:立足岗位,确定争创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目标、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和创建载体;明确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号长。

  (2)进行创建报备:把创建工作相关的创建方案、创建进展信息等资料登陆“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进行网络报备。

  (3)强化创建过程:

  一是进行创号部署动员。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等方式,让集体成员强化创号意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是营造创建氛围。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制作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设计张贴青年文明号人性化提示标志,团员佩戴团徽,做到青年文明号牌匾(已获得称号的)、青年文明号承诺内容、青年文明号成员照片、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四上墙”。窗口服务单位须设青年文明号意见箱或监督台,争创集体成员要挂牌服务;建立争创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活动、技能活动、服务活动、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发明创造活动等方式,展示青年文明号的良好精神风貌,在思想作风、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团的建设中体现先进性,促进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个人效益的提升。

  (4)建好创建台账:把握“单独建档、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完整无缺”工作原则,内容覆盖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活动记录三个部分。

  11.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有哪些?

  (1)符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2)达到各行业系统的创建标准。

  (3)创建过程规范。在实行报备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多种创建活动,及时上报创建信息,创建台账详细完整。

  (4)创号过程促进单位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的显著提高,体现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群众评价良好。

  12.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其负责人可获哪些表彰奖励?

  答: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由相应活动组织管理部门下发文件表彰,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和证书。基层单位应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在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优先考虑青年文明号成员。将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可在表彰青年文明号的同时,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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