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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南通市初中语文优秀课评比暨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1 点击数: 【字体: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相关中学:

经研究决定2013112022日在南通经济开发区东方中学举行2013年南通市初中语文优秀课评比暨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3年以上教龄的在职初中语文教师。

二、参赛、观摩教师名额分配

参赛名额分配:各县(市)和通州区各2名,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名,市直初中1名。

观摩名额分配:各县(市)和通州区各20名,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0名,市直初中每校1名。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参赛选手报到时间:20131120日上午9:00前。9:10选手集中抽签,决定上课顺序。观摩代表报到时间:20131120日上午9:20前。

报到地点:南通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内。

行车路线:①高速路线,南通开发区竹行收费站出口下,沿336省道(开发区星湖大道)西行往南通方向直走;②市区路线,沿工农路向南至军山下左拐后沿星湖大道直向东。两条路线均在行至星湖大道与新开南路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后,向南行100米右拐,向西100米即到。

四、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按选手根据统一要求自选教材、自行备课、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上课年级为七、八年级。比赛用教材请在苏教版初中语文七年级(不含上册1-4单元)、八年级(不含上册1-4单元)中自行选定。比赛承办单位提供多媒体投影设备,教学用电脑。其他设备由参赛选手根据需要自行准备。

请各参赛选手将所选教材打印250份带至参赛点,供课堂教学和评委及观摩教师用。

五、组织要求

各单位参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预赛并作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名额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大市比赛。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于20131110日前将参加大市比赛的《选手登记表》报市教科研中心,逾期作放弃比赛资格处理。(联系人:李凤 邮箱1429004081@qq.com

请各单位初中语文教研员于20131112日前将本单位《观摩教师登记表》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yudong341@sohu .com 以便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本次活动不收会务费,食宿由东方中学统一代办,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南通开发区会务联系人:杨玉栋,电话:13962730044

附件1. 2013年南通市初中语文优秀课评比选手报名表

附件2.2013年南通市初中语文优秀课评比观摩教师登记表

 

 

 

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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