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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字体:

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拟采用竞争谈判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大宗物资(奶类)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约20万元(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食品、百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自主提供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投标人是法人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法人委托书、用工合同、劳动等权威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至开标日止连续十二个月以上)。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后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五、项目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合同期限

1、投标保证金为2000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为现金。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学校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合同期限:本次询价合同期限2019年9月20日--2020年6月31日(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壹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六、报名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16 日上午10:00-11:30;

领取地点:南通市小海后勤处

竞谈活动联系人:李老师、瞿老师

电话:0513-85905468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9日10:00

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市小海中学

                  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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