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海中学校园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南通市小海中学校园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家长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学校的教室、办公室、楼道、走廊、厕所、实验室、图书室、操场、体育馆及公众聚集活动场所等方面,存在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反馈。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综治办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综治办办公室(求新楼三楼西)。
举报电话:85909012,举报信箱:“校长信箱”(阶梯教室南侧)。
四、举报受理程序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由综治办报校长室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将相关处理流程反馈举报人,到期后由综治办组织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校长室复查和存档。综治办在整改到位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说明整改情况。
南通市小海中学
2022年1月5日
终审:徐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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