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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启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28 点击数: 【字体:

    为积极响应江苏省委提出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号召,省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3月10日,省教育工委专门下发关于印发《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项活动在我省教育系统全面启动。

    为确保本次主题实践活动能够取得良好实效,省教育工委专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指导本次活动。《活动工作方案》针对我省当前师德建设现状,提出了师德规范的总体要求: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献给教育事业,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要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努力培养创新人才;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自觉担负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努力成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要求:坚持为人师表,不违反社会公德;坚持爱岗敬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坚持严慈相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以生为本,不抑制个性发展;坚持面向全体,不歧视偏爱学生;坚持笃学求进,不敷衍教育教学;坚持高效课堂,不超量增加学业;坚持素质领先,不排名分数成绩;坚持自尊自律,不接受家长财物。坚持团结协作,不妨害团队和谐。

    《活动工作方案》对党员教师提出了特别要求,要求党员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力量带动和影响广大教师,成为践行师德规范的表率,成为具有高尚师德修养的模范,在践行师德规范、争做优秀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做出新的贡献。

    该活动方案已印发到各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带小组、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利用2011年前三个季度进行启动部署、集中推进、评议表彰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谋划、合理安排、有序推进。

    3月26日下午,我市教育局召开了各校党组织书记会议,我校李晓明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落实省教育工委文件精神,开展好本次主题实践活动做了重点部署。会议上提出了“八个一”指导性意见。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深入地开展师德建设活动,3月7日晚,召开了师德教育活动动员会。此后还将陆续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把践行师德规范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我校的教育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师德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从根本上提升我校的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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